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校地融合发展,拓宽干部实践锻炼渠道,经研究,决定选派干部赴东营市有关县区开展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与名额
拟选派干部4至5名。具体岗位及职务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与有关县区沟通,根据人选条件和接收单位需求协商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学校在编在岗的科级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能力突出,作风扎实,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县区基层工作节奏与环境。
(四)符合挂职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挂职时间
拟于11月初派出,挂职期限为1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接收单位意见,经学校与接收单位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或调整。
四、选派程序
(一)单位动员与个人申报。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干部个人结合实际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干部挂职锻炼申请书》(见附件),于10月29日下午16: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图书馆南楼205室),《申报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gbk@sdipct.edu.cn。联系电话:0546-7396508。
(二)资格审核与综合比选。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结合岗位需求和人选专业特长、工作经历进行综合比选。
(三)研究确定与对接上岗。党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拟选派人员名单和岗位安排建议,报学校党委同意后,与有关县区对接落实岗位,办理挂职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将其作为培养复合型干部、服务校地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
(二)挂职干部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挂职锻炼和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挂职干部要珍惜锻炼机会,严守工作纪律,服从接收单位安排,在服务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学校干部的良好形象。
附件: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干部挂职锻炼申请书
党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