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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是在学校党政班子带领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下设组织科、干部科。

(一)组织科

1.在学校党委指导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做好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3.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档案管理、党员数据库信息维护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4.负责组织工作相关材料的起草、报送、归档;

5.做好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表彰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部科

1.根据党委要求,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考核、任免、调配等工作;

2.负责干部工作相关材料的起草、报送、归档;

3.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及管理监督工作;

4.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干部数据库信息维护等工作;

5.负责干部出国(境)审核及证照集中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校、统战部)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电话:0546-739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