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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6 点击数: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现任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

二、考核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中层干部考核以本人的岗位职责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步骤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各中层领导班子对照考核内容和目标任务,组织撰写2023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字数一般掌握在3000字左右。中层干部撰写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

(二)单位内部民主测评。各党总支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实到会人数一般不低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班子成员分别作个人述职,由与会人员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三)学校考核工作组考核。学校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学校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组在审阅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作出评价。

(四)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处牵头组织对各单位进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照各单位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特别是核心指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成绩汇总排序。按照单位性质,分党政管理部门、二级学院两类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分别排序,其中对中层干部按正副职分别排序。

(六)考核结果的确定。学校党委听取关于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汇报,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校领导、组织部将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情况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单位和中层干部评优、绩效发放和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严谨组织,实事求是。严禁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

(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测评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负责实施。

(三)述学述职述廉和单位内部民主测评,须在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各党总支自行组织测评会议,并提前3天告知组织部具体时间、地点。

(四)《2023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盖章)、《年度个人述职报告》(本人签字)和《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于2024年1月10日前送组织部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dwzzb@sdipct.edu.cn。联系人:刘志斌,电话:0546-7396508。

(五)鉴于党政管理和教辅单位领导班子尚未配备到位,暂不考核党政管理和教辅部门中层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考核成绩用人力资源处牵头组织的单位考核成绩代替。

 

附件: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2.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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