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点
(一)理论学习参考
1.习近平: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
https://www.12371.cn/2026/05/31/ARTI1780211183215497.shtml
2.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工作座谈会暨继续派出中央指导组培训会议召开
https://www.12371.cn/2026/06/03/ARTI1780481060256837.shtml
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https://www.12371.cn/2026/05/18/ARTI1779102179030620.shtml
4.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答记者问
https://www.12371.cn/2026/05/18/ARTI1779104451894432.shtml
(二)党组织工作要点
1.各级党组织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东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深入交流。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好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理论学习。
3.结合实际,在“三会一课”中将东营市纪委监委《今周纪声》纳入学习范围,对照典型案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反思警醒,以学纪明纪促改。(《今周纪声》第19-20期内容已发OA)
4.根据《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双碳赋能,实干助推绿色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国家“双碳”战略、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相关政策及学校办学发展规划,并结合岗位实际,谈思路、谈举措、谈计划,以研讨促实干,切实把绿色低碳要求融入岗位日常。
5.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七一”前,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分管工作讲1次专题党课,以讲促学、以讲代学。请各党总支做好资料存档,并于7月3日前将讲党课完成情况报送组织部。
6.各学院党总支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的实施办法》(山石党发〔2026〕9号),明确基层联系点,细化联系任务,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党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
7.各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围绕党员身份意识、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党性修养等方面开展专题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牢记党员义务,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提醒其离校后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同时,党支部应规范完成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和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工作。
8.全面落实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各党总支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与每位年轻科级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各党总支应于每年初制定年度谈心谈话计划,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并更新谈话情况。台账内容应包括谈话人、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方式等。根据实际情况,可将谈心谈话范围扩展至发展潜力较大的专业技术岗位干部。
9.组织学习有关兼职管理文件,并开展兼职情况排查。认真学习《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山石院发〔2026〕9号)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山石党发〔2023〕41号)等文件。结合2026年3月开展的兼职摸排情况,进一步梳理排查各级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其他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及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中的兼职情况。如发现新增兼职、违规兼职等情形,请于6月20日前报告(联系电话:0546-7396508)。常见违规兼职问题类型有:未经审批(备案)违规兼职;兼职干部不正确履职、发挥作用不力;在同一社会组织兼职满两届不按规定退出(既包括在同一社会组织兼任同一职务满两届,也包括在同一社会组织兼任不同职务时间合计满两届);达到兼职年龄界限70周岁不按规定退出;违规取酬或获取额外利益;其他违规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基层党组织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应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自主开展部分“自选动作”。
(二)所有工作均应做到范围合理、程序规范、决策科学、适度留痕、存档备查,并注意规范做好党务公开。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
一审一校:刘 莹
二审二校:苏 芳
三审三校:孟贵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