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首页 > 组织工作 > 正文

6月份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一、理论学习

(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www.12371.cn/2021/04/22/ARTI1619087467469356.shtml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http://www.12371.cn/2021/06/02/ARTI1622638294027912.shtml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

http://www.12371.cn/2021/05/25/ARTI1621937976083747.shtml

(四)党史学习:

1.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七、八章内容,围绕学习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开展专题研讨。

2.学习研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共党史学习手册》等学习材料。

二、主题党日

(一)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入党誓词、永葆初心使命。开展“我和党旗合个影”“向党说句心里话”“我为党旗添光彩”等活动,采取微视频、心愿打卡、承诺签名等方式,表达对党百年华诞的祝福和期望。6月中旬,学校党委组织今年新发展党员集中宣誓活动。

(二)根据市纪委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系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实际,于6月-7月组织开展党章党规集中学习。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将党章和准则、条例等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规定动作及“主题党日”学习宣讲内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三、“七一”专题党课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讲“七一”专题党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于“七一”前后,结合全面学习党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讲一次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正确方向,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传承好、发扬好,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力量。

四、发展党员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各党支部要按照工作要求,准确统计报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事项。

(二)党员档案整理:规范发展党员档案资料,线上、线下所有流程资料同步完善、同步归档。

五、相关要求

(一)请及时把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报送组织部,并上传到山东e支部系统。

(二)通过学习强国、“胜院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开展组织生活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效,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中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校、统战部)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电话:0546-7390753